冒險的 小說 酷刑 第16章 刖足 (3) 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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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割八刀,隋朝同東漢均等,還有割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幾類。
自是再有切更多刀的,端看「審判者」議決的刀數。像是啓幕所述鄭鄤的三千六百刀、明將袁崇煥的三千五百四十三刀與翌日寺人劉瑾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另一種「殺人如麻」割法即或俗名的「魚鱗割」,割法說是用小鉤把皮肉勾起,每刀只割下一片指甲老老少少的肉片。
「魚鱗割」還有其異常割具,一般來說,會有練習生爲劊子手端鍵盤,盤中放着一組組傢伙,每一組由一把冰刀和一隻鉤子組成,仳離前呼後應差異的肢體肌肉組織。
下前行成劊子手會用罘勒住死刑犯的手腳、身子,再用利刀削去數不着來的倒刺,這割學名爲「水網抄」。
五、殺人如麻十六名宮女
犯得上一提的是,明晨也有娘備受「剮」之刑!駭人的是,成天之內,悉數「凌遲」了十六位,統是宮廷內年幼的宮女。
這幾位宮女別爲楊金英、邢翠蓮、蘇川藥、楊蓮香、姚淑翠、關婢女、劉妙蓮、陳菊花、王槐香、黃秀蓮、硬玉蓮、尹翠香、張金蓮、徐秋花、張春景、鄧金香。
同治年間(1507年~1566年),從來想成仙的亂世宗朱厚璁選進一千多位春秋八歲至十四歲的宮女。並發號施令法師運用她們的最先月事來煉丹。
爲把持宮女的清清爽爽,那些宮娥決不能進食,而只可吃桑葚、飲露珠,違反者就以亂棍跟拳奉侍,有二百多名宮女以是被打死!
光緒二十一年(紀元1542年)小春二十一日早晨,以楊金英帶頭的十六名宮娥,因無饜明世宗爲着煉丹而苦毒他倆,於是趁他入睡時,背後到達龍牀,想用黃緞絲勒死他,但決不能將亂世宗那兒勒死,只將他勒昏罷了。
弒君進程中,有一宮女慌了,公然跑南翼王后回報他倆正蓄意勒死九五之尊。皇后故短平快帶着塘邊宮娥一切磋竟,一進沙皇寢宮,兩派宮女二話沒說打成一團。
烈性的扭打與嗷嗷叫聲引來輪值閹人們,從此以後楊金英等狐疑人全面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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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不問可知。據《萬曆野獲編》記事,被太醫救醒的亂世宗今後下了道聖旨,法旨爲「這羣逆婢,醜惡悖亂,罪及當死,不分首從,都依律剮正法。」
判決一出,以楊金英敢爲人先謀的十六名宮女,皆被押至國都皇城西市肉刑,再梟首示衆。
行刑隊們箭在弦上,先聲將皇帝眼中的逆婢給「五馬分屍」。女「凌遲」先要攘除****,其後醇雅舉起,引來萬衆滿堂喝彩。就再把隨身的肉,割成了首尾相連的長串肉花瓣條,一條一條包好扔在一旁的筐簍裡。
殺中,總有人遞上包子,用來擦乾血印。
刑畢,監官檢了所割的刀數後,揚長而去。這兒環顧庶會涌一往直前回購這些被割下的人肉與血饃。
會這樣做,由於眼看黎民篤信吃血饃饃可以治癆病或氣喘。而人肉則是拿來當藥引。
另一位遭「凌遲」的坤即或南宋的邱二孃。清鹹荒年間,邱二孃偕同韃靼瑰異,成了廣西的習軍頭子。咸豐五年五月,邱二孃遭野戰軍內奸賈,被捕吃官司。
同歲六月十四日,邱二孃被押往刑場執「凌遲之刑」。正法前,劊子手先將她的穿戴全方位穿着,自此將赤身露體的她綁在剮架上。
將娘子軍扒光倚賴處刑又被何謂「裸刑」,除開謫其身份外場,還別的起了一下光榮的效。
邱二孃旋踵撐不住長嘆:「數啊!」繼而便閉上雙眼,立意,消受着祥和軀上的蛻被行刑隊一派片地割下去。
數個時候後,邱二孃便香銷玉殞了,死時年僅二十二歲。
其後百姓爲表忠烈,塑其像供養於祠。稱邱二孃爲「比丘尼媽」或「莊腳媽」。
六、銼屍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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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慘遭「殺人如麻」之刑的名匠一是文章下手關聯的鄭鄤,二是明正德年歲的公公劉瑾,跟明晚戰將袁崇煥。
劉瑾是山東興平人,六歲時便淨身入宮當了老公公,他善察言觀色,能進能出,讓大帝信賴。
1505年,明孝宗駕崩,東宮朱厚照即位,即爲明武宗。劉瑾煽惑明武宗耽溺於紙醉金迷中,和睦千伶百俐一意孤行亂政,權益之大,二話沒說便有總稱他爲「立君王」,武宗爲「坐主公」。
1510年,安化王朱寘𫔍以安撫劉瑾爲名,在湖南進兵反水,明武宗因此任中尉楊一清平亂。楊一清以便攏絡另一名中官張永,就此密奏大公公劉瑾刻劃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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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頓時派清軍抄劉瑾的家。清《二十二史側記》敘寫,劉瑾被抄出金子低能兒十萬兩,紋銀五千餘萬兩,旁金銀財寶多到沒法兒及時摳算,還私藏成千累萬老虎皮和弓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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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老還不欲置劉瑾於絕地,一風聞抄出了這麼多麟角鳳觜,還私鋼刀械,明武宗迅即狂嗥如雷人聲鼎沸:「洋奴竟然反了!」於是萬萬決心將劉瑾誅殺。
劉瑾結果判處「凌遲」三日,授得殺人如麻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氣死,再「銼屍梟首」。這「銼屍梟首」指的是絞刑者的殭屍要用棍棒打,用鞭抽,終末砍掉腦部。
隨即再有行刑雜誌記載了劉瑾「凌遲」流程,雜誌記敘,剮他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還得歇一次,面如土色劉瑾昏死而不知火辣辣,得把他叫醒。
膽戰心驚的是,劉瑾被割下三百五十七片指甲大小的臠後,一身是血的他,再有力喝下兩碗粥。
野史敘寫,劉瑾被割下的肉以一文錢一兩典賣,坊間亦大張旗鼓拋售,堪證那陣子氓對劉瑾的哀怒。
而他日名將袁崇煥,則出於明思宗朱由檢可疑他有反水之心,通敵裡通外國,而將他「凌遲」,務必剮三千五百四十三刀。
止傳代暨部門史料記事,袁崇煥是被清太宗皇形意拳用計坑害,纔會達成這般結局,死時四十七歲。
處決那天,袁崇煥十足懼色,他被紅繩繫足,押赴法場。
叛國之罪是多麼重!袁崇煥遭中傷落罪後,彼時不明就裡的他日國君因此異樣熱愛他。據此劊子手落刀割肉後,他的每一同肉,就會有人民付錢買下,後頭取之生食,以泄心心之恨!
一晃,袁崇煥被割下的肉已被買光。行刑隊再開膛出五臟,截成寸段嚴陳以待。有國君買得,和白乾兒一行生吞入肚,血還用涌嘴,流得喙都是,末後還將拾得的袁崇煥骸骨用刀斧剁碎!公民之恨,不問可知。
(明《石匱後記集》記敘:「割肉合辦,上京黔首從屠夫爭得生啖之。劊子亂撲,官吏以錢爭買其肉,有頃立盡。敘出其腸胃,遺民奮起搶之,得斯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液齒頰間,猶唾地罵絡繹不絕。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深情俱盡…」)
袁崇煥死的悲壯,卻是冤枉而死!
據史料載,純刑長河中,袁崇煥仰天長嘆源源,雖然皮骨已盡,但「心肺之間,叫聲一直,半日而止」。這「喊叫聲」從何而來,頗爲弔詭。